王肃:抓好关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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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指出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些论断不仅指出了当下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要性,而且指明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根本动力。在笔者看来,新质生产力与知识产权之间具有内生动力的“创新”共同性以及推动产业发展的“目标”共向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激励保护创新并促进创新性成果推广运用的法律制度和激励机制。它既体现为激励创新创造,也体现为激励对创新的投资与创新成果的商业化,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贯通性力量。通过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的革命性突破得以推进;通过创新创造和数据的深度运用,促进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在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包括知识产权与产业的联动效应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新质生产力的保护运用规则还应更加完备、知识产权人才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不匹配等。

据笔者了解,一些地方目前还缺少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知识产权纲领性文件,导致难以精准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专项政策。这导致地方政策无法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有效衔接。

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的前沿技术不断涌现,让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面临新的挑战,亟需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来解决实际问题。

那么,知识产权应该如何更好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笔者认为,首先要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各地应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和未来产业专利培育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者制定如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指南、科创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指南等地方标准。合理扩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科学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专项知识产权政策文件。

其次,应增强知识产权发展新动能。笔者建议,各地要制定与新质生产力要求相适应的各种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品认证认可管理规定等,加强标准引领与专利护航,促进技术标准、专利协同发展,鼓励专利密集型企业探索专利开源等知识产权运用模式,推动形成专利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有益经验,在融合发展中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笔者建议在人工智能、基因技术、大数据、开源产品知识产权、数字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国家立法仍需进一步完善的领域、上位法规范尚未细化的领域和政策实施缺乏立法保障的领域发力,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同时,构建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新格局。笔者建议对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知识产权规则,针对重点区域产业、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在一些试点区域进行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对接和标准互认测试,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跨境协作机制。

最后,还应完善协同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建议按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新标准和新要求,主动建立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匹配的技术清单制度和人才耦合机制,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创新订单式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科技企业家和技术经理人,在内涵式发展中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4年6月18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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